在建工程科目是会计科目中用于核算企业正在施工、建造或安装的固定资产的科目。在建工程科目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 建筑工程:包括房屋、道路、桥梁、隧道、码头、水坝等建筑物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等。
2. 安装工程:包括机械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等设备的安装工程。
3. 在安装设备:指已经安装完毕但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设备。
4. 在建工程物资:指为在建工程准备的物资,如钢材、水泥、木材等。
5. 工程试运行支出:指工程完工后进行试运行发生的费用。
6. 工程报废损失: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等原因导致在建工程报废的损失。
7. 工程前期费用:指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发生的费用,如勘察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等。
8. 工程借款利息:指为在建工程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9. 其他在建工程:指不属于上述各项目的其他在建工程支出。
在会计核算中,企业应按照在建工程的性质、用途和进度进行分类核算,确保在建工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企业还需要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盘点和评估,以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