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是我国针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而制定的标准,旨在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确保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以下是该规程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二、质量验收依据
1. 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
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 建筑节能产品及材料的质量标准;
5. 施工合同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质量验收组织
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
2. 质量验收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参与;
3. 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质量验收内容
1. 工程实体质量验收;
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验收;
3.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五、质量验收程序
1.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应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自检;
2.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自检结果进行审核,并提出整改意见;
3. 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的意见进行整改;
4. 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
5. 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
六、质量验收标准
1. 工程实体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完整、真实;
3.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规定格式,内容真实、准确。
七、质量验收判定
1. 工程实体质量合格;
2.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完整、真实;
3.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符合规定格式,内容真实、准确。
八、质量验收结论
1. 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质量不合格。
九、质量验收整改
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2.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申请复查;
3. 监理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整改到位后,方可进行质量验收。
十、质量验收档案
1.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验收档案,包括质量验收记录、整改记录等;
2. 质量验收档案应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