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器官合法化的概念并非由某个人单独提出,而是随着医学发展和伦理讨论逐渐形成的。在历史上,器官移植合法化是一个多阶段、多方面的过程。
在20世纪中叶,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进步,关于器官移植合法性的讨论开始出现。1967年,美国医生约瑟夫·默里(Joseph M. Merriam)和巴里·克拉夫特(Barry J. Crouse)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论文,讨论了器官捐赠和移植的伦理问题,这对器官移植合法化讨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而在立法层面,美国在1984年通过了《全国器官移植法》(National Organ Transplant Act),该法案正式确立了器官捐赠和移植的合法性,并建立了美国器官共享联合网络(United Network for Organ Sharing,UNOS)来管理器官分配。
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器官移植合法化方面的具体立法和实施过程各有不同,通常涉及医学、伦理、法律和社会等多个方面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