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守则12条如下: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增强保密意识,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2.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3. 对工作场所、办公设备、通信设施等,要确保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4. 在对外交流、合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5.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窃取。
6. 在工作中,不得擅自复制、转发、传播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7. 对在工作中获取的敏感信息,要严格控制访问权限,防止信息泄露。
8. 在离职、退休或调离原岗位时,要及时上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资料、设备等。
9. 对在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 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1. 在工作中,要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利益的活动。
12. 积极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技能,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作出贡献。
以上保密守则旨在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各级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