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关于生育保险的规定是由国家层面制定的,但具体实施时,各省份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江苏省的规定,如果发生小产,职工可以享受一定的产假。
根据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小产(即妊娠不足28周终止妊娠)的产假一般为15天。这是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的。这15天产假是包含在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中的,并且如果职工已经享受了产假,小产产假通常不会与产假叠加。
具体的假期安排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调整,如实际工作单位的具体规定、职工的工作性质等。因此,具体的假期天数及安排,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的社保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