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机自学院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可能包含以下内容,以下为大致框架,具体细则可能有所不同:
一、奖学金名称
1. 学业奖学金
二、奖学金设立目的
1. 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2.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优秀人才。
三、奖学金适用对象
1.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学生。
四、奖学金评选条件
1. 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靠前;
3. 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文体活动,全面发展;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五、奖学金评选程序
1. 学生自评,填写《上海大学机自学院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 班级评议,根据申请表和实际情况进行评议;
3. 学院审核,对班级评议结果进行审核;
4. 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5. 获奖名单上报学校审批。
六、奖学金评定标准
1.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平均成绩进行评定;
2. 综合素质:根据学生在学术、文体、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3. 特殊情况: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奖学金发放
1. 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对应一定的金额;
2. 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一次性发放;
3. 学业奖学金发放时间为每年9月。
八、奖学金管理与监督
1. 学院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选、发放和管理;
2. 学院定期对奖学金评选、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学生对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诉。
九、其他
1. 本细则由上海大学机自学院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实施细则请以上海大学机自学院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