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二委”是中国乡镇一级政府中的一种机构设置,通常指的是“镇人民政府”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具体来说:
1. 镇人民政府:是乡镇一级的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工作,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 镇人民代表大会:是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代表本行政区域内的全体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制定和修改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性文件,选举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镇二委”作为一个整体,代表了乡镇一级的行政管理和立法职能,是乡镇治理结构中的核心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