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盈是指企业在盘点存货时,实际库存数量超过账面记载数量的情况。根据会计准则,存货盘盈的处理通常如下:
1. 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因为企业实际收到的资产增加了。
2.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一个过渡科目,用于暂时存放盘盈或盘亏的存货价值。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当发现存货盘盈时,按照盘盈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经过进一步核实后,企业可能决定将盘盈的存货归入正常销售或生产流程中,此时需要将“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转入相关收入或成本科目。例如,如果是生产原材料盘盈,可能贷记“原材料”科目;如果是产品盘盈,可能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最终,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取决于企业具体的会计政策和盘盈原因。存货盘盈不应该计入收入科目,因为这是资产的增加,而非收入增加。